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配资平台靠谱,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2014年1月17日,中央政法委、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,明确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,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,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。《意见》落地十年以来,湛江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救急解困作用,以“四度”为擎,搭建多元化、立体化、造血式的救助体系,至今已开展司法救助1358件4977人,累计发放救助金额3228万元,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一、深挖细查,应救尽救拓“广度”
一是由送案上门向主动寻找案源转变。建立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同步跟进救助机制,与刑检部门加强沟通,主动排查本院办理的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强奸等恶性犯罪的司法救助线索。二是联合妇联、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开发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小程序,在“湛江检察”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。三是在12309检察服务服务中心驻镇(街)工作站的基础上,结合“平安夜访”“民生检察驿站”“政法开放日”“平安宣讲”等活动开展司法救助政策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的知晓率,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。
二、急案快办,绿色通道提“速度”
对于救助申请人急需费用治疗的案件,开通“绿色通道”快速办理,提升司法救助金发放速度,解决救助申请人燃眉之急。如遂溪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珍等4人司法救助案,4名救助申请人均是未成年人,因被猥亵导致严重心理创伤。其中1名未成年人系父母离异后均已再婚,其跟随外公外婆生活,家庭生活比较困难。另外3名未成年人的父亲在监狱服刑,无法抚养子女;母亲系家庭主妇,没有工作收入,难以承担3名小孩接受心理治疗的费用。遂溪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发现该救助线索后,经研判认为属于紧急救助案件,立即指引申请人近亲属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材料,第一时间完成上门调查、材料审核、救助金发放等工作,将法定三个月的办理期限压缩至11日内完成。
三、多元救助,纾困解难强“力度”
一是建立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机制。由基层检察院审查案件线索,进行调查核实后提请湛江市检察院联动救助,通过“接力救助”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。二是建立横向联合救助机制。案件地检察机关与户籍地检察机关加强沟通,强化跨区域司法协作,提升司法救助质效。如吴川市检察院办理的何某婷司法救助案,救助线索由案发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移送,吴川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被救助人户籍地的镇政府、村委会,了解到被救助人何某婷系5岁幼童,目前没有监护人且处于失学状态,家庭生活比较困难。吴川市检察院通过镇、村协助,为何某婷指定监护人,并指引监护人申请司法救助;同时,联系椒江区检察院调取相关案件材料,并由两地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,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7.4万元。为帮助何某婷回归正常生活,吴川市检察院与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沟通、会商,专门成立社会救助帮扶小组,制定长期帮扶方案。三是构建多方联动救助体系。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衔接机制,对需要长期帮扶的特殊困难群众,协调妇联、民政、教育局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多元救助。
四、柔性关怀,暖心护心传“温度”
主动延伸救助触角,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让法治温暖直抵群众心间。如遂溪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娣司法救助案,李某娣被侵害时年仅12岁,父亲因意外死亡,母亲系精神障碍患者,其姐姐及三个弟弟均系未成年人,家庭生活主要依靠低保维持。因李某娣姐弟五人处于无人监护状态,生活无人照顾,遂溪县检察院积极协调村委会为其指定临时监护人,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。在平安夜访期间,湛江市检察院检察长曾翀回访李某娣一家,对其房屋危漏问题进行现场办公,要求遂溪县检察院主动牵头,协调县民政局申请危房改造资金,并争取慈善组织爱心捐助,共同帮助李某娣家庭完成危房改造。
来源:湛江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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